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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常德市委编办“立改废释”并举 统筹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今年来,湖南省常德市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紧跟中央编委、省委编委决策部署,一体推进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不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一体推进“立改废释”。对照省委编办、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对2001-2020年期间所有以市委编委和市委编办名义制发的3400余份文件逐一核查,清理出对行业系统、某一领域或地区具有规范性、指导性、带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57份。注重机构编制各项制度之间的关联,逐件提出废止、失效、修改、继续适用等清理意见,确保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根据审查结果出台了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决定废文件15份,宣布失效16份,修改文件4份,为后续法规制度制定打下了基础。

  不断健全法规制度。为落实中央编委《关于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意见》、省委编委《湖南省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暨落实中央编委三年行动计划的安排》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研究制定《常德市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从健全法规制度、加强宣传培训、严格备案审查、强化执行监督四个方面着手,坚持“系统谋划、严格标准、总结评估”的要求,列出了2020—2022年机构编制重要文件制度制定(修订)计划以及相关责任科室、中心。力争3年时间补齐制度短板,构建符合当前需要、满足长远发展,执行有力、监督到位,覆盖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的法规制度,持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严格开展备案审查。坚决执行省、市两级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要求,认真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对上确保应报尽报、有错必纠,对下做到应备尽备、审查必严。今年来向省委编办和市委报备了10份规范性文件,主要涉及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等7家市直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编制综合管理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均已通过审查。对区县(市)和市属特定区域以编委、编办发文的三百多份文件进行了摸底核查,对其中32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提出修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维护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严肃性。

  下一步,常德市委编办将进一步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坚持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机制,有序推进“三年行动计划”,注重总结经验,巩固提升,不断增强法规建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持之以恒推进常德市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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