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武穴市委编办以制定和实施部门“三定”规定为抓手,做好“三个三”,坚持精细化、制度化、高效化,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工作。
制定“三定”“精细化”,做到“三个确保”。 一是职责精准定位。依据部门权责清单,对照部门原“三定”规定,参照省市界定职责,对部门职责进行精准定位,重点是对调整职责做到划入划出部门“一表清”,确保职责无遗漏。二是内设机构合理。依据单位职责、工作量和编制设置内设机构,对照上级部门,确保核心对应,上下贯通。三是编制精简优化。对单位编制的核准,以“总量控制”为原则,以原定编制为基础,以职责调整为依据,以服务发展为重点,做到有增有减、全面优化编制资源配置。
贯彻学习“制度化”,实行“三个必进”。一是进党校。将部门“三定”规定纳入党校培训内容,组织参训干部学。二是进中心组。将学习“三定”规定列入党委政府和部门中心组学习内容。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学,市级分管领导牵头召集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中研学,各部门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并发动全体领导干部研读学习。三是进橱窗。各部门在本单位宣传橱窗、公示栏等显要位置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按照“三定”规定全面正确履职。
落实落地“高效化”,提升“三个意识”,。一是提升担当意识。该办向涉及职责调整的部门单位印发了职责移交函。按照以接收部门为主、限期移交要求,由市级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移交。职责移交后,职责划入部门要迅速担当,做好划入职责的履责和移交后的协调落实工作,确保调整职责有序衔接和无缝对接。二是提升责任意识。在各部门全面学“三定”,实施“三定”规定的同时,该办督促各部门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责任分工,优化人员结构,完善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在履职尽责中勇于担当,做到履行职责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特别是涉及到部门间的职责分工,要做到主动参与又互不干预,主动监督又互不失职。三是提升守法意识。进一步宣传“三定”规定的法定作用,强调“三定”规定是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依据和载体,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保持不变,确需调整的将严格按程序依法依规进行调整。“三定”规定印发后,各部门要严格按“三定”规定全面正确履职。(熊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