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荆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社局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明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纪律的通知》,文件明确要严肃三项纪律,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改革中要把握一条“红线”,就是确保机构编制总量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分类工作期间,市直事业单位原则上暂停新进人员。改革未完成之前,原则上不再新设立事业单位。今后各单位确需增加力量,一般通过调剂解决,或者核定用工额度,实行“以钱养事”。未经批准,机关事业单位不得擅自雇请人员。
二是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禁借改革之机突击提拔干部、突击调入人员、突击评定职称。保管好文件和干部人事档案,做好相关交接工作。
三是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资产管理,严禁借改革之机转移、隐匿、截留、侵占、损坏、变卖、赠送、私分国有资产。撤销、合并的单位,除正常经费开支外,对资金和资产等实行临时冻结,并成立财产清查小组,负责对财务帐目、资金、财产进行清查登记。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李嗣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