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8月16日上午,省委编办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并对市(州)、县编办学习《条例》作出了安排。8月19日上午,召开主任办公会议,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并研究条例贯彻落实事宜。
省委编办主任王耀春在部署学习《条例》工作时指出,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要求机关各处室、市县编办,要先学一步,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融会贯通,带着问题学;结合实际,联系工作学。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要紧密联系机构编制工作实际,联系青海机构编制部门垂管体制实际,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干部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意义重大。《条例》作为党内法规体系中党的领导板块一部重要法规,落实了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调整优化中央编委领导体制的重大部署和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要求,为机构编制制度体系立柱架梁,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侧重于程序性规定,注重与现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强调了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为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机构编制工作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和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