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构改革后,江苏省镇江市委编办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在“落实”“深化”“拓展”“巩固”上下功夫,密切跟踪新进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找差距、查问题、补短板,持续完善机构职能体系,持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一、抓好“关键点”,确保改革落地见效。将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作为改革后跟进的关键点,对部门落实“三定”情况进行评估论证,推进部门全面正确履行“三定”规定,聚焦主责主业,实现内部职责、业务的有机整合。结合市级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将发改、工信、市场监管、商务等7个部门85个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市委编办随即对市行政审批局“三定”中的职能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改革中各项职能不缺位。
二、抓好“结合点”,确保改革协同高效。将转变和优化职责作为关键,切实抓好各项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推广句容市在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工作中为基层调剂事业编制的成功经验,推动力量下沉;成功在丹阳市、句容市试点推进开发区去行政化改革,优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激发发展活力;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职能,创新执法机制,提升域执法水平。重点强化系统集成,做到以点带面,环环相扣,盯住关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任务不拖延、不滞后,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抓好“加力点”,确保改革纵深发展。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树立“红线”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印发《镇江市市级部门及省以上驻镇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作为相关部门“三定”的补充。在全市27家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内设处室主动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牌子,核增领导职数,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配备。牵头厘清市市场监管局与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价格监督检查的职责,把机构职责调整优化同完善制度机制有机统一起来。
四、抓好“支撑点”,确保改革整体推进。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打造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先进典型。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发展最吃劲的部位流动、向基层最繁忙一线倾斜,重点保障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部门。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做好限额核定、指标审核等工作。规范完善实名制数据库管理,通过“管住、管好、管活”机构编制资源,实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