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吉林白山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吉林考察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稳步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高效完成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大力推进机构编制统筹挖潜,奋力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为加快白山转型发展和“一谷一城”建设提供坚强机构编制保障。
一、高位推动,精心组织,助推乡镇街道改革进程
落实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加大指导推进力度,健全完善平台式网络化基层治理工作机制。
一是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坚守改革“定盘星”。科学设置机构,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是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根本。按照精简高效和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乡镇(街道)不同类型、功能定位和编制数额,注重统筹考虑、上下衔接和基层需求,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科学设置机构。有效助推乡镇发挥产业优势,加强区域特色发展和基层治理。
二是夯基筑台、立柱架梁,筑牢改革“压舱石”。为夯实基层治理基础,认真贯彻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要求。结合各地区发展实际,以区域面积、人口数量、财政状况等作为参考指标,重新科学调配编制资源,重新测算核定领导职数,有效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事情有人办,充实保障基层一线工作力量。
三是多措并举、统筹兼顾,构建改革“新格局”。为筑牢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的基层治理体制,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四个平台”建设。根据部门责任分工,制定详细时间表、任务图,按图施工、定期督导。
二、凝心聚力、精准施策,构建重点领域执法体系
根据中央关于市场监管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文件要求,整合精简规范执法队伍,构建权责统一、协同高效的执法体系。
一是坚持权责一致,推行精简高效。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协同市区两级、各涉改职能部门共同研究改革方案。以完全或主要承担执法职责的机构为主体,整合分散在市区两级不同部门、不同单位的执法职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共整合市、区29支执法队伍,划转3个部门19个单位的执法职能,解决了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统一行使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二是坚持纪律严明,保障无缝对接。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将不同机构性质、不同人员身份的执法人员划入执法机构,锁定编制人员底数。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尊重民主,不搞一刀切。强化政策宣传,树立正确舆论导向,不搞区别对待。落实政策不走样,确保执法人员平稳过渡,执法工作有效衔接。
三是坚持执法规范,强化刚性约束。以制度规范行为,用行为落实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不断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公信力,构建权责明晰的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
三、解放思想、创新机制,活化编制资源保障作用
坚持以习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不断解放思想,盘活有限机构编制资源,进一步破解严控机构编制与保障事业发展之间的矛盾。
一是用活用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先后深入56个市直部门和230多个事业单位,针对机构改革后职能运行、综合执法体系构建、应急管理机构职能优化、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执法等重大课题开展调研。通过听取部门(单位)意见,梳理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机构职能和编制调整方案。
二是调好控稳编制资源这个“香饽饽”。聚焦振兴发展新要求,找准机构编制管理与经济发展需求的平衡点,统筹协调动态管控。不断推动机构编制资源更好地服务保障我市绿色转型和全面振兴发展。
三是发挥瘦身与健身这个“加速器”。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加大对小散弱及同质同类单位的撤并整合力度,及时推动事业单位优化重组、重建架构、调整职能,通过精简一批机构,收回一批编制,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事业发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