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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靖江市委编办“四轮驱动”提升基层权力清单编制工作“严值”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加快省市县乡“四级四同”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规范乡镇(街道)行政权力运行,江苏泰州靖江市委编办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核心,落实落细“四项举措”,全面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制度。

  一、召开清单编制会议,工作部署更加“严格”。召集14个市级部门、8个镇、1个街道开展镇街权力清单编制工作专题会议,对《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标准化编制规范》进行指标讲解,明确各镇街严格对照《江苏省乡镇(街道)法定权力事项清单通用目录》进行梳理认领,要求各赋权部门认真对照原印发的三张赋权清单和省四级四同权力标准化清单,确保权力编码、权力名称、权力类型、设定依据、行使内容等要素符合规范,确保本次镇街“法定+赋权”权力事项“不多、不漏、不重”,确保本轮镇街权力清单编制全面、准确、合法、有效。

  二、制定三方确认模式,梳理比对更加“严实”。本轮清单编制工作采用“编办初筛+部门复核+镇街认领”三方确认模式,力求清单各项要素精准。在镇街法定权力上,机构编制部门初步梳理出涉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部门行使”的权力主体不清事项3项,由部门进行权力归属与权责划分确认。在镇街赋权事项上,机构编制部门对照省三级四同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省四级四同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赋权事项清单的变动等基础数据进行初筛比对,共梳理出不再列入赋权清单的权力事项7项,多项合并为一项的权力事项14项。汇总法定事项与赋权事项,形成经济发达镇权力事项清单634项、一般乡镇权力事项清单180项、涉农街道权力清单83项,部门对编办的清单初稿进行核准,并出具修改意见,各镇街对两轮修改后的清单进行事项论证认领。

  三、适用最新法律条文,设定依据更加“严谨”。会同司法部门根据各部门、条线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情况,准确把握镇街法定权力事项主体,区分权力事项、工作职责、公共服务等概念范畴,着重对本轮清单编制的“设定依据”进行动态调整,要求各相关部门对权力事项的法律依据进行比对更新,如有旧法废止、新法适用的进行相关文字说明,并以最新的法律条文表述完善清单内容。在设定依据上,增加将县级权力下放至镇街行使的相关批复文件和赋权文件,让赋权事项的来源更加清晰。司法部门对清单成稿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乡镇权力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明晰县乡权责边界,履职行权更加“严肃”。将本轮清单编制工作与基层“三整合”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中心工作协同推进、同步发力,进一步规范县乡政府职责权限,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县乡人民政府职能体系。此外,要求各赋权部门切实加强对镇街的指导培训、配套保障和行权监督,提高镇街履职行权能力。

  制定镇街职责准入管理办法,市级部门不得擅自将明确由本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交由镇街办理,确需将行政权力委托乡镇承担的,必须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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