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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以巡察为抓手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三个机制”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厦门市将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有力抓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巡察发现的有关问题确实整改落到到位,举一反三进一步梳理机构改革后有关部门存在的职责交叉事项,进一步建立有关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常态化长效机制。

  一是推动整改落实,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跟踪机制。持续跟踪了解巡察发现的有关部门机构编制问题的落实情况,加大实地调研力度,对已经协调明确的有关职责承接情况进行查验,确保整改落地落实。积极配合做好鼓浪屿干部疗养院转制改革、供销社集团管理体制调整、市民营办调整等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将推动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市委巡察办。

  二是着力优化职能,建立机构编制管理梳理机制。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梳理机构改革后部门存在的职责交叉、职责模糊事项,优化职能配置,避免因责任不明推诿扯皮而造成部门履职缺位、越位,推动市机构职能体系持续高效运行。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机构编制管理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作配合机制,完善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巡察、审计等部门的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责任追究等机制,形成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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