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中共锡林郭勒盟委编办“五抓五提升”,依法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工作。
一是抓好学习宣讲,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充分发挥学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重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纪律教育纳入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着力推动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纪律教育与践行“四个意识”有机统一。盟委编办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同志围绕机构编制部门牵头推进的各项改革任务、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方面的内容,精心准备课件,先后在盟委会、盟委党校县处级干部理论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进行专题宣讲,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进一步了解掌握《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核心要义、党政机构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等方面改革主要内容和机构编制管理知识。同时,有效利用锡林郭勒日报、锡林郭勒盟机构编制网站、锡林郭勒盟委编办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快捷、直观的方式向社会各界介绍当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纪律,增强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营造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管理的浓厚氛围。
二是抓常调查研究,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服务水平。强化机构编制服务意识,在推进各项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与部门单位沟通交流,宣传解读政策法规,同时带动基层编办及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的提升。特别是在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中,先后组织开展三次全盟范围内大调研活动,了解情况、掌握实情,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对改革的意见建议,并通过改革建模测算,为顺利推进各项改革奠定了扎实基础。
三是抓实制度建设,提升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出台《锡林郭勒盟盟直事业单位编制统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锡林郭勒盟盟直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联席会议制度》《锡林郭勒盟盟直干部选拔任用领导职数预审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使用空编计划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管理制度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信访接待等日常业务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形成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
四是抓细工作落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在党政机构改革中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领导和自治区党委、盟委具体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改革的政治主题和首要任务,贯穿到部门“三定”规定的各方面、全过程,紧紧围绕建立健全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统筹优化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提出具体改革举措,从体制机制上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作出制度性安排。组建了10个盟委议事协调机构,并在有关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了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办事机构;进一步明确了盟委、行署7个职能部门的统一协调管理职能和14个部门归口管理关系;在互联网、国有企业、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等行业主管部门设立了6个党建办公室,为盟直21个设立机关党委的部门,核定了相关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在自治区党委编办核定的领导职数框架内提出分配使用意见,并按党政机构改革情况,通过领导职数预审方式重新核定了盟直部门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为搭建完整的组织架构奠定了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三定”规定法定化,把各级各部门权责清单作为审理党政机关“三定”规定的法定基础,切实做到职权法定。依法依规梳理认定了盟本级86个事业单位行使的行政职权10类3901条、12个事业单位行政职能37条,分别出具了认定函,并依照认定的职权职能,指导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将部分执法职权外的全部行政职权回归到行政机关,落实在部门“三定”规定中。
五是抓严监督检查,提升监督执纪实效。统筹运用巡察、审计和信访三个平台,积极推进机构编制监管常态化。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巡视巡察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充分发挥“12310”机构编制举报电话作用,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投诉。加强对上级巡视巡察反馈的机构编制问题和机构改革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分类建立问题台账、责任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并实行销号管理和定期调度制度,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任务件件落实。同时,进一步强化同组织、人社、财政、纪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借势借力,各负其责,各司其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