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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委编办构建“三项机制”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委编办构建“三项机制”,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不断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着力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效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

  一是构建预防教育机制,提升“标尺线”。持续强化内部学习机制。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的学习制度,加大机构编制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管理条例》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行深入学习,切实提升编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抵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的思想防线。

  二是构建制度保障机制,筑牢“防火墙”。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要求,立足于晋宁区委编办工作实际,制定《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把控机构编制规定和审批流程,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在办理机构编制事项的源头和“入口”上,要求必须经编办审核、编委研究通过后,予以办理相关手续。通过扎紧制度笼子,有效杜绝了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进人、“吃空饷”等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确保了机构编制审核程序的高效运行,从制度根源上预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是构建监督检查机制,念好“紧箍咒”。内外联动,加强监管,依托实名制平台开展用编审核、定期核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将监督渗透到机构编制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决策事项督查机制,对于机构编制决策事项,及时跟踪监管,适时采取电话督查、实地督查等预警方式,推动决策事项落地生效。同时,借助审计、巡察、“吃空饷”检查等多种监管方式,扩大机构编制监控范围,对机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使用、职责履行情况等进行审查,并联合审计、组织、人社等部门共同推进督导整改,有效矫正机构编制管理的漏洞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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