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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委编办“三化三突出”探索建立“三定”规定长效管理机制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更好地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委编办通过细化工作要点、优化管理方式、强化结果运用积极探索建立“三定”规定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三定”规定落实落地。

  一、细化工作要点,突出合理性。明确预设评价重点,将是否突出本位本源以“三定”规定为基础开展单位年度工作,是否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三定”规定实施以来机构运行是否顺畅高效等方面作为跟踪管理的重点内容,全面掌握“三定”规定执行落实情况。合理设置管理要点,紧密结合“三定”规定的条款内容和实施程序,深入梳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三定”规定执行方面的各类问题,分解设置组织实施情况、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干部配备情况等,努力让工作要点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优化管理方式,突出科学性。根据“三定”规定实施过程中的不同阶段、不同情况,综合运用执行跟踪、定期报告、年度述职、专项检查等方式,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效导向,全面客观评价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落实情况,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参考。结合数字化集成手段,梳理形成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电子化清单。建立巡察、组织、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多跨联动机制,收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信访反映等涉及的机构编制问题信息,形成大数据库,核查比对“三定”规定执行有关信息。

  三、强化结果运用,突出实效性。根据跟踪问效结果,对发现的“三定”规定执行不规范不到位问题,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督促有关单位抓好整改;对发现的职能职责交叉、边界不清、存在争议等问题,由区委编办牵头,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协商协调,着力构建目标清晰、路径明确、机制健全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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