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作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监督的有利抓手,机构编制部门与审计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探索形成了“两明确三跟进”的工作配合机制。
“两明确”,即对审计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在开展审计时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审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审计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提供基础数据、机构编制政策支持,以及查处、纠正违规问题。“三跟进”,即做到对审计全过程的跟进。一是审计前跟进。市编办根据审计部门提供的审计对象,提供相关的机构编制基础资料,作为开展具体审计工作的依据;二是审计中跟进。审计组对机构编制情况提出审计意见后,征求机构编制部门意见,机构编制部门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界定违规问题;三是审计后跟进。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管理权限移送机构编制部门调查处理。机构编制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提出整改要求和责任追究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审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