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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委编办“五化”举措推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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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济南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坚持正确考核导向,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部门意见基础上,印发2024年度市属副局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方案,推动考核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简化考核内容。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突出对政治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安排、履行主责主业等情况的考核,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优化设置考核指标,考核要点由31个减少为20个,精简比例达35.5%。对履行职责、创新创优、综合评价等指标设定分值区间,由各考核委员会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和工作实际确定具体分值,力求考准考实。

  二是优化考核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细化考核过程中市委编办及各考核委员会职责任务,探索按行业(领域)和按主管部门相结合方式实施考核。在政法、群团、教育、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林业水利、文旅体育、卫生健康8个领域实行按行业(领域)考核,每个领域明确牵头单位并组建考核委员会;其他事业单位考核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是深化平时考核。推动各考核委员会完善日常考核制度,加强与主管部门统筹联动,借助大数据等技术开展“无感考核”,达到“考核有感、过程无感”的减负效应。坚持季度监测,全面掌握平时履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预警纠偏。通过单位自评、主管部门评价、服务对象评价等方式实施半年评估,通过述职评议、综合测评等方式开展年终评估,两次成绩按比例计入年度考核总成绩。

  四是细化考核等次。将考核结果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四个等次,其中一、二、三等分别按30%、40%、30%比例确定,“因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等情形确定为四等。明确“在全国、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直接确定为一等,规定“主管部门居市直部门综合绩效考核总排名后3位的所属事业单位和在全市党风政风行风正风肃纪民主评议中,被考核事业单位居所在组排名后3位的”,原则上不得确定为一等。

  五是强化结果运用。为更好达到以考促改、以考促干、以考促效目标,从正反两方面奖优罚劣,一方面完善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改进工作、物质奖励“三挂钩”制度;另一方面在“考核评价—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优化提升”流程中增加约谈提醒环节,对考核成绩排名靠后及“四等”事业单位进行约谈,引导被考核单位深入剖析短板弱项,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改进落实。(拟稿人: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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