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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委编办“三个加强”助力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最大化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委编办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着力点,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服务保障能力。围绕区委重点工作,统筹优化机构编制资源,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和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科学化水平。

  一是加强机构编制资源统筹管理,优化机构编制服务保障。机构编制是稀缺资源,既要“管住把严”,又要“盘活用好”,切实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按照区委编委要求,让编制资源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大局,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优化机构设置,重点为营商环境建设等服务中心工作的事业单位提供支持保障,把资源配置到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结合统筹行政、事业编制资源,合理规划人员编制的使用管理。根据统筹后的空编情况和部门、单位实际发展需求,引导部分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保障,科学合理使用编制资源。

  二是加强用编计划管理,推动机构编制使用精准化。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的统筹管理,加强与组织、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对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的使用编制事项共同把关,明确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各类招录用编计划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事先核准,严审单位编制现状和人员结构情况,全面掌握用编计划,在确认未超编、满编的情况下,按程序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从根源上杜绝超编进人。依托实名制信息系统,开展大数据分析,分析在编人员结构性趋势,提高编制资源调配、使用的科学性,促进编制资源使用效能提升;统计分析机构编制总体情况,为组织人事部门招考、领导干部调配以及财政部门经费预算等工作的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三是加强履职评估管理,为动态调整机构编制提供决策依据。通过“四个是否”即:职责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职责越位、缺位、错位;是否存在职能弱化、工作量小以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作用较弱现象;是否存在职责未定但实际履行、职责交叉等现象,对机关及事业单位履行“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的批复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各部门单位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为动态调整机构编制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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