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夏省中卫市编办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依托编制审计、履责评估、联动检查三项工作,建立“审计+巡查+评估”督查构架,构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新体系,形成监督检查合力,助推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上水平。
一是开展机构编制编制审计。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编办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审计工作的意见》后,中卫市编办及时提请印发了《中卫市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责任审计范围,并将市审计局列为市编委会成员单位,形成了“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运用”的协调配合机制。此外,中卫市编办与市审计局加强协作、紧密衔接,审计部门每年有计划开展机构编制审计工作,编制部门根据审计报告书及时向有关部门发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切实规范了部门领导干部用编行为,有效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是开展机构编制专项巡查。在编制部门开展机构编制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上,今年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市委巡查范围,由中卫市纪检、编制部门联合开展1-2次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专项督查。针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加大督导整改力度,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开展部门履责评估。根据《中卫市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办法(试行)》,按照五年为一个周期、每年20%的比例,针对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职能配置、机构执行、履职成效等情况开展评估检查,为适时调整优化机构编制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