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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委编办打好“组合拳”构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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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委编办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基准,练好基本功,打好“组合拳”,不断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体系建设,构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新高地。

  一、从“单兵作战”到“联合协同”转变,进一步形成监督检查合力。临澧县委编办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建立与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畅通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整改反馈渠道。一是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巡察等部门联系,2021年上半年,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县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规矩行为及时纠偏,要求责任单位深刻反思剖析、举一反三、按时按质整改,牢牢守住机构编制“底线”。二是加深与审计部门的沟通,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契机,将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纳入审计重点内容,在涉及机构设置、编制使用情况、“条条干预”等方面,为审计部门提供政策依据,把握评判标准,统一答复口径,紧紧守住机构编制“防线”。三是加大与人社、财政、发改的信息互通,建立健全协调配合制约机制,严格执行编制使用前置管理,未经审核用编的一律不予办理人员上编手续,从源头上严禁超编进人和违规进人,聚焦事前事中事后关键环节,在绩效考核、经费拨付、车补核定、编外用工等方面共同审核把关,稳稳守住机构编制“红线”。

  二、从“隔空打炮”到“短兵相接”转变,进一步改进监督检查方式。临澧县委编办创新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办法,采取日常检查、改革评估、年度报告等方式,提升对机构编制监管力度。一是加强机构编制日常检查,用好“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对不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擅设机构(含挂牌机构实体化)、超配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违规借人、事业单位变更不及时等问题现场交办,限时整改;依托实名制管理平台,实地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出实行信息比对,及时反馈、纠正与信息系统不一致数据;借助“12310”举报电话、走访调研、发放问卷、个别座谈中注重线索收集与问题甄别,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确保日常检查“严、细、准”。二是定期开展机构改革评估,切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采取听、查、看、访、谈等方式,总结机构改革在职责界定、机构调整、编制划转、人员转隶、事业单位同步划转、行政职能回归机关6个方面取得的经验成效,深入交流探讨改革过程中没有理顺的矛盾和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对策,确保机构改革评估效果“稳、谨、真”。三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年度报告制度,从2021年开始,要求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认真履行机构编制报告主体责任,全面对标报告事项必报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将上一年度机构编制工作及重要事项向县委编委会书面报告,务求报告内容真实、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对未按格式报送、内容不详实、有明显错误等不达标的报告,通过电话、微信、上门指导等方式及时提醒纠正,对瞒报漏报不报的,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确保机构编制年度报告整体质量“精、实、新”。

  三、从“隔靴搔痒”到“刮骨疗伤”转变,进一步提升监督检查效果。临澧县委编办运用各种机构编制检查结果,破解机构编制管理中的顽瘴痼疾,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以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列出“时间表”,绘好“路线图”,明确整改标准,严格时限要求,逐项整改销号;督促整改责任单位认真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落实整改;同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建立整改工作督促提醒机制,理顺各种堵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二是对常态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审核、综合研判,敢于“动真格”,对不能立行立改或有争议的问题上报县委编委会审定,以县委编委会名义分单位下达整改交办函,提出问题整改方案,要求问题整改落实到人、精确到天,为防止纸上整改、虚假整改,采取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单位开展“回头看”。三是建章立制杜绝问题反弹,以落实《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常态化学习为抓手,将以上三个文件列入党校培训课程、中心组(扩大)学习内容、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内容、县编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为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申报机构编制事项的实施办法(试行)》、《副科级以上干部列编原则》、《全县科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设置的审核办法》等筑牢制度“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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