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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委编办坚持“多平台、多方面、多环节”构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查处问责机制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促进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查处问责机制科学、高效、有序推进,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工作,让机构编制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委编办不断加大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关口前移、惩治与预防教育相结合,从思想上、行动上、制度上精准发力,构筑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监管体系,确保监管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真正从根本上杜绝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一、坚持“多平台”宣传与教育,筑牢预防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思想防线

  (一)充分利用“党校讲台”加强宣传与教育。自《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颁发后,单县委编办便坚持《条例》为工作根本遵循,不断丰富宣传和教育手段、强化宣传与教育力度,将《条例》纳入党校主题教学内容,2020年安排主体班次4次,党政领导干部得到学习教育,做好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预防,让机构编制纪律性、法律性深入人心,建立健全《条例》在违规违纪违法预防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充分利用“手册读本”加强宣传与教育。购买《条例》释义等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同时将历年机构编制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编纂成册,让政策解读更加通俗易懂。通过宣传,使各级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熟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了解机构编制纪律的“红线”所在,带头严格按照机构编制规定办事,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意识,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加强宣传与教育。单县委编办以单县机构编制网、县委编办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平台为主战场,不断加强《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宣传和释义工作,将宣传工作始终保持活跃在前端,同时结合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检查与调研、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单县百姓管家APP满意度、年终部门意见建议收集等多项多角度工作的开展,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查处问责贯穿其中,真正做到从思想上、行为上、制度上精准发力,精准施策。

  二、建立“多方面”体制与机制,构筑预防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制度藩篱

  (一)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单县委编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将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贯彻始终,每季度向县委汇报一次工作,结合县委中心工作,及时调整工作重心,给县委当好参谋助手。结合单县实际,提出科学合理的机构编制工作意见和建议,在保证党纪党规得到贯彻执行的同时,让机构编制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建立学习教育制度。单县委编办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整理有关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和领导讲话精神,通过制作汇编手册、解读释义等形式,加强内部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在换届、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以及编委领导调整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召开编委会议时将相关文件汇编同步提报编委领导,做到学习宣传两不误。虽然学习教育制度的建立可以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教育手段单一、教育效果不理想等问题,因此针对这些问题,单县委编办适时推动将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列入党委、部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内容,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宣传,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通过改变教育手段,丰富教育题材,增添图话样式、短视频等新媒体解读方式,让“编制就是法律”深入人心。

  (三)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单县委编办建立了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机构编制网、单县百姓管家、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灯台-党建在线”等平台,主动公开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编制实名制等内容,推动部门公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权责清单、职责任务清单、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等信息,通过多平台、多角度宣传机构编制工作,让更多人了解、认识机构编制工作,将机构编制工作常识化。

  (四)建立联动约束制度。为强化机构编制工作协调配合力度,单县建立了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工作约束机制,切实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对机构编制核查、专项检查、举报受理以及巡察、审计中发现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原则上暂停受理有关机构编制申请,同时将有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协助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

  (五)建立监测预警制度。单县委编办依托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人事管理系统的信息交换,建立了违纪违规问题监测预警制度。通过对两个系统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实现对违规设立机构、变相增设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动态监测和跟踪预警。对预警情况及时采取系统提醒、书面警示、实地督查等方式,将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制定“多环节”监督与检查,形成震慑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压倒态势

  (一)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秩序。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建立事前评估、事中监测、事后监督机制。对部门(单位)提报的机构编制事项,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结合日常管理,进行全面评估。批复后,在加强日常管理的情况下,做好事中监测,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比对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事业单位登记(已划转至行政审批局)系统、组织人社部门工资核定、财政工资发放等信息,动态监测部门(单位)运行和落实情况。通过层层审核把关,全程留痕,确保责任追究有据可查、有据可依,将预防和监督贯穿于机构编制管理全过程。

  (二)落实问题责任追究。对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不仅要追究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更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打通责任追究“最后一公里”,让有关单位和人员自觉权衡利弊,正确处理好大局利益、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减少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三)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统筹谋划安排,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先后围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党政机构改革、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涉及机构编制问题的整改情况、控编减编情况等,开展多次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针对问题与被检查单位主要领导交换意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改正,有力维护了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制定高标准监督检查方案。制定年度监督检查方案时,单县委编办结合年度工作要点,细化量化评估指标参数,修订完善各项评估调查表,明确评估内容、指标体系和方法步骤。通过资料分析和现场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有效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和纪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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