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事业单位监管成效,创新管理机制,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编办借力“重点突出、以线织网、全面覆盖”的立体化监管模式,全面提升精细化监管水平。
一是定点,突出监管重点。充分借助“两从两助”督查法,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从年初开始,见缝插针,“从严督促、从实督查、助力整改、助力提高”有针对性地开展问题单位排查、整改情况验收、专项工作检查、阶段性抽查,避免出现实地检查走过场、浮皮潦草、穷于应付等问题。对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事考办逐一下发整改通知书,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并不定期的对所存在问题进行反馈督查,确保监管“不留死角”。
二是画线,拓宽联合监管线。对外,充分发挥事业单位联席会议监管战斗堡垒作用,巩固与财政、公安、银行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查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抓手,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事业单位刻制公章、开设银行账户、申办机动车牌照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管约束,加大对事业单位履行职责和法人证书规范使用的管理力度。对内,为每个考核对象建立监管台账,将阶段性抽查、重点工作督查以及日常业务办理情况、年终实地检查情况等一一记录在案,强化内部联动,将各科室了解掌握的事业单位各方面情况及时汇总,以此作为年底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确保考评数据更全面、更真实、更准确地反映事业单位绩效。
三是扩面,拓宽监管覆盖面。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模式。事前,注重登记管理规范化,积极做好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构建由举办单位、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共同联动、共同发力的监管格局;全面推进登记管理标准化建设,在梳理登记管理流程基础上,结合“一次办好”改革,精简登记管理手续,升级优质服务。事中,力促监管形式多样化,实行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围绕“厘清职权、科学管理、动态调整”工作思路,着力构建“权责明晰、服务高效”的事业单位公益服务体系;抓主要环节全面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建立起决策权、监督权、执行权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协调机制,变分散监管为集中监管。事后,确保监督考核常态化,全面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事业单位变外在压力为内部动力,同时,主动适应监管“新常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打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监管模式,强化监管职能。(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