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聚焦“机构编制工作中有民生”的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公共服务的新需求,通过组建实体机构“三门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搭建涉访涉诉处置“一站式”平台,为推进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基层样本。
一、优化机构配置,推动机构设置从“多”向“一”整合。一是设置一家综合服务机构。将县委政法委的矛盾纠纷调解服务、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分析研判及县委县政府信访局的12345便民服务热线和信访接待等职责整合,在机构限额内设立隶属于县委政法委管理的正科级事业机构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二是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将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社会力量志愿服务中心、职工服务中心、人民来访联合接待中心等九大中心平台及民事速裁法庭、劳动争议仲裁庭、心理咨询室等“两庭一室”进行统一整合、入驻,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三是实施统一管理工作模式。组建后,除一些职能部门或群团组织设置的对外服务窗口及“两庭一室”继续在中心服务大厅设置专窗外,其余工作平台融合到新设置的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编制一并整合。通过职能重构和部分服务窗口物理整合后,共有54名原分散在各条线各领域工作人员由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考核,按月对窗口进行星级排名,实行一支队伍抓工作,抓一支队伍的管理模式。
二、明确工作机制,推动职责分工从“条块”向“集成”融合。一是集成条线职责。通过涉稳、涉诉、涉访机构平台和两庭一室的入驻,政法、司法、信访、劳动人事等12个部门20余项职能纳入其中,“条块”分割问题得到解决。二是构建全新功能区块。突出功能集成、业务协同、实战效能等核心能力建设,划分受理等候、法律咨询、困难帮扶、矛盾调处、诉讼服务、信访接待、心理疏导等七大功能区块,形成从政策咨询到纠纷调处、信访化解、法律援助、诉讼受理、心理疏导的工作闭环。三是搭建全流程服务机制。通过“8+X”模式准确区分事项类型和责任单位,实现精准导访和分流,由中心对事件从受理到评价全流程协同参与,系统解决了基层社会综合治理领域存在的职能重叠交叉、权责划分不清、权力运行不畅、多头重复管理等突出问题。自成立以来,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96.3%,办结率100%,新增积案率仅为2.38%,同比下降72.55%。
三、落实民生导向,推动群众办事从“跑多次(地)”向“跑一窗(地)”聚合。一是一次办结。发挥中心窗口资源优势,设立无差别受理窗口,实时就地接待群众,即接即办,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96.3%,群众办事当场答复办结率78.6%,群众满意率100%。二是“五调联动”。综合运用诉调、警调、检调、专调、访调“五调联动”工作体系,自实施以来分流法院民商事案件278起,调解成功司法确认140起。三是三级助跑。在县级层面一窗受理、一站服务的基础上,探索“巡回智慧法庭”全覆盖下沉,全面实行镇村干部、专职网格员信访代办(代跑)制,实现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就地解决,构建县级“一中心”、乡镇“四平台”、村级“三治融合”的县域社会综合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