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委编办以“四个注重”积极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各项工作,精准摸查,精准核实实现无缝对接,不断夯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工作。
注重整体联动。喀喇沁旗委编委第一时间召开了旗编委全体成员会议,对核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提出了核查的总体方案与工作思路。同时印发了《喀喇沁旗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方案》,明确要以摸清底数、盘活资源、完善管理、服务大局为目标,积极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五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做好各类信息互通,充分发挥各自职责,运用联合审查信息方式,综合处理解决核查表格填写、人员信息上报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地推动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顺利进行。
注重突出重点。突出抓好单位自查、集中核查两个关键环节。一是单位自查求“全”。各单位在上报自查报告和有关表格时,要向编办全面提供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任免文件、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名册、工资审核表、劳动合同书等文件资料,使填报的每一个数据齐全并都能找到依据。为集中审核提前做好准备。二是集中核查求“细”。实行“四细查”,即查机构设置情况细;查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情况细;查实有人员情况细;查编外用人情况细。旗委编办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座谈等方式,深入部门单位开展现场核查,对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与填报的数据信息进行了逐项核实,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
注重整改规范。坚持边查边清边改,可及时解决的问题当场处理,对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限期整改。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指导部门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质量。为增加核查工作透明度,旗委编办统一制定了核查公示样表,由各部门单位将信息数据整理填表报编办审核,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
注重抓好结合。一是将机构编制核查与贯彻宣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与《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暂行办法》相结合,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条例》、《办法》相关内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内容,解释行政机构设置、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以及事业单位登记年检等各类日常工作,并现场就机构编制有关政策法规进行答疑,增强干部群众对机构编制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扩大宣传工作效果,提升了各单位管理机构编制人员的纪律意识。二是将机构编制核查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清理规范工作相结合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类问题。三是将机构编制核查与推进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在核查的基础上,及时将审核确认后的实名制信息数据纳入数据库,进一步完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