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委编办坚持把调整完善乡镇(街道)职能,明晰权责界限作为推进基层减负的重要抓手,把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厘清权责界线、规范审批权限下放等一体谋划“四步走”,深入推进基层减负,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夯实改革基础。该办专门成立4个调研组赴全市乡镇(街道)实地走访,深入开展调研,围绕乡镇和街道职能定位、理顺权责关系、优化机构设置、推动人员编制下沉、整合审批服务和执法力量等重点内容,对全市56个乡镇、街道在体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了解,并进一步明确改革方向,理清工作思路。
二是扩大管理权限,科学配置职能。按照重心下移、依法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推进各辖市、区根据乡镇和街道的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分批次、有差别地确定依法向乡镇和街道下放的审批服务执法权限,考虑在4月底前,基本完成向乡镇和街道下放权限工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凡是乡镇和街道需要的、有利于发挥主责主业的,就充分赋予相应的事权。同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编制给乡镇(街道)。上级政府对下放给乡镇(街道)的事权,给予相应的财力支持。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是统筹设置机构,理顺体制机制。在整合乡镇、街道现有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基础上,综合设置7-9个职能机构。建立“前台+后台”运行机制。加强为民服务中心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两个前台机构建设,确保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下沉到位,其他后台职能机构整合内部决策、管理、监督、服务职责和工作力量,为前台工作提供支撑和服务。同时,结合农业比重、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常住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情况等分类进行改革,做到各辖市、区乡镇(街道)在机构设置上既相对统一,又有所侧重。
四是深化配套改革,增加发展活力。全面清理上级与乡镇(街道)签订的各类“责任状”和考核评比等事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落实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打通乡镇(街道)事业人员晋升壁垒。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有关规定适当提高。职称评审权力下沉,有序承接并组建高级职称评委会,继续扩大向具备条件的地区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