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化德县以深化乡镇改革为契机,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整合审批服务为重点,不断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2019年12月,深化乡镇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方案经乌兰察布市委编委会批复后启动实施,2020年6月底全部完成。经过一年的巩固完善提高,化德县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坚持统筹“优化”主基调,推进基层职能深度转变
基层治理新体系突出党建、治理、服务三大职能,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基层政府职能体系。
扩大基层自主权。围绕内蒙古自治区赋予乡镇99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逐项分析研判,分期分批,逐步下放。第一批承接自治区下放行政权力84项,第二批15项将于6月底前完成。同时,乡镇建立了承接机制和内部监管机制,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做好指导、协调、检查和服务,确保承接好下放权限并规范运作。
厘清乡镇与部门职责关系。制定了《化德县直部门和乡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明确部门与乡镇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履行职责。同时,赋予乡镇派驻当地机构负责人的考核权、制定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规划参与权、对派驻机构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参与权,切实增强乡镇统筹协调能力,为构建权责清晰的基层治理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创新体制“协同”主架构,重塑基层组织体系新格局
重新明确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职责定位,突出党的建设、综合治理、便民服务等核心内容,设置“五办两中心一局”(党政机构“五办”,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事业机构“两中心一局”,即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立人大、纪委、人武部等工作机构;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司法所、自然资源所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全面提升乡镇行政效能。同时,加大编制向基层调剂倾斜力度,充实基层人员力量,形成机构综合设置、管理高效、运转机制灵活的基层管理体制。
三是唱响便民“高效”主旋律,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重点打造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两个机构,作为承接县级职能部门下放权限的主要载体和为基层群众办实事的重要“窗口”。
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方面。构建乡村两级便民服务网络。在乡镇党群服务中心设置民政、社保、医保、财政、土地、退役军人服务、综合业务七个服务窗口,并将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基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中心集中办理。同时,在各行政村建立了村级代办点,为基层群众提供“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服务环境。规范审批服务流程。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同时,加强对乡镇党群服务中心业务指导,规范运行方式,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
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面。加快执法标准化建设。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配备了执法车辆、执法服装、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县司法局牵头,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培训。县直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聘请本行业专家和业务骨干,对基层执法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规范执法检查、受理、立案、审查等程序和行为,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建立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改革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接受乡镇直接领导的同时,接受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建立健全部门与乡镇间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和辖区内需多部门协同解决事项的协调督办机制,进一步解决“看得见、管不着”和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等问题。
四是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推进基层治理新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
机构编制进一步优化。改革后,每个乡镇事业单位由原来的6个精简到3个,压缩50%;事业编制下沉42名,达到217名。
乡镇职能进一步转变。通过改革,从转政权组织建设、强化管理与服务职能、推动服务管理下沉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履行职能的方式,使乡镇真正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有效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事务的有活力、高效能的一级政权,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
干部队伍建设更加坚强有力。通过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推进人岗相宜,有效解决了“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的问题。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履职观念也有了新的转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民生意识、依法履职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效能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