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委编办扎实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整合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着力构建权责统一、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简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坚持“一定一选”,将“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在27处乡镇(街道)综合设置7个党政机构,统一设置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乡镇(街道)可结合各自产业特点、城镇化率、工业基础、人口吸纳能力自主设置乡村规划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近年来,曹县乡村电子商务发展迅速,曹县县委编办主动作为,围绕该县经济发展的大局,聚焦乡村电子商务、林木加工、工艺品加工等产业,为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22个乡镇(街道)在经济发展办公室分别根据各自产业特点加挂了电子商务办公室、林木产业发展办公室、工艺品产业发展办公室、芦笋产业发展办公室。
二是坚持“一减一加”,将“精简机构”与“编制资源下沉”相结合。进一步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精简机构,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综合设置乡镇(街道)党政工作机构和事业单位,实行扁平化管理。切实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创新事业编制管理方式,建立乡村振兴“周转池”,有效破解了严控与发展的矛盾,切实保障了超编乡镇用人的刚性需求,为乡村振兴提供了人才保障。
三是坚持“一收一放”,将“厘清责任”与“扩权强镇”相结合。从乡镇(街道)“收回”该由县直部门承担的责任,编制并公布县乡“属地管理”事项工作流程和“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流程图,明确了乡镇和县直部门的职责。建立“乡呼县应”系统平台,通过平台实现了“乡镇吹哨,部门报到”, 精简了办事程序,缩短了办事时限,提升了服务质量。全面清理上级与乡镇(街道)签订的各类“责任状”,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的外,严禁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形式,将县级部门工作任务责任转嫁给乡镇(街道)承担,真正做到为基层减压减负。同时根据乡镇工作实际和承接能力,依法将乡镇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乡镇政府,共向27个乡镇(街道)下放了农业、林业、安全生产、国土、城镇管理、城镇规划建设、民政等领域的126项权力。推进建立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依法保障的基层政府职能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四是坚持“先试点后推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庄寨镇先行试点,积极推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设立政务服务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整合内部决策、管理、监督职责及力量,为审批服务等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整合城市管理、国土、水务、民政、农机、文化、教育、交通、人防、市场监管等十个领域的力量和资源,行使涉及上述10个领域的413项行政处罚权限。探索形成了综合执法“5+”模式,有效破解了基层执法难的问题。在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推广庄寨镇先进经验做法,在26处乡镇(街道)统一设置综合执法办公室,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驻乡镇(街道)中队联合办公,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的组织协调、配合执法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基层治理体系,为营造乡村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