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扁平高效,重组基层架构。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分类统筹优化的原则,整合乡镇(街道)原有的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职能,结合基层实际,统筹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在各乡镇(街道)综合设置7—9个职能机构。同时,为了保证各项职能都能得到有效履行,该区在乡镇(街道)职能机构中创新设置了一定数量的岗位,赋予每个岗位特定的工作职能。如:在经济发展局设置发改工信岗、商务岗、财经岗等3三个岗位,依次对应区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工商联、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税务局等,一方面有利于实现机构精简设置、人员统筹调度,另一方面有利于区乡两级“一对多、多对一”上下衔接。
坚持精准赋权,推动权限升级。以基层需求为导向,分类梳理制定第一批赋权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印发《宿豫区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类事项共50项。其中:行政许可类事项11项、公共服务类事项39项。同时,围绕基层执法检查权限提升,梳理制定71项拟赋权乡镇行政处罚类事项报省政府审批,切实完善乡镇(街道)发展产业经济、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等职责,着力破解基层“车大马小”“责大权小”等问题。
坚持数据统筹,打造高效平台。注重整体推进、高效集约,按规定成立区乡两级“1+N”综合指挥调度中心(1即区级指挥调度中心,N即乡镇(街道)指挥调度中心),由区级统筹,依托市政务云平台,整合全区“12345”、数字城管、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各类信息资源和事项数据,打造“一口受理、一体派单、一台运行”的综合智慧平台,主要承担发现问题、信息归集、流转交办、协调联动、研判预警、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指挥调度职责,实现综合指挥跨部门、跨层级协同有序运转。
坚持减负提效,规范属地管理。以基层反映最为集中、最希望解决的问题作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形成了《区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第一批)》,涵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8个领域66个管理事项,逐项明确区级部门职责、乡镇(街道)职责、法律法规及文件依据、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等核心内容,实现了适用法律条款清、具体工作职责清、责任部门清,成为明晰区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检索表”。
坚持固本培元,提升履职能力。充分考虑乡镇(街道)机构改革、赋权增能后基层干部的诉求,围绕审批服务、综合执法、指挥调度等职能下沉的重点领域,分别由审批、司法、大数据等部门牵头,通过现场授课、集中考试等方式,对全区13个乡镇(街道)200余名基层干部业务素质进行全方位提档升级,发放执法资格证83本、行政执法指南100余份,切实缩短改革的“磨合期”,做到改革过程中各项“沉得下、接得住、用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