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资源是党的执政资源和稀缺资源,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委编办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管理职能作用,建立与市委编办和县直多部门联动联审机制,有效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效益。
一是建立重点改革事项联动联审机制。该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履职全过程。在党政机构改革、生产经营类单位改革中,与组织、人社、财政、社保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对改革事项、人员安置、资产处置等方面进行协商沟通,对部门和干职工提出的问题快速响应并及时解决。在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中,牵头组织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司法局、行政审批局同步推进改革,联合开展调研与监督检查,确保改革实效。与县司法局建立党政机构、新组建事业单位“三定”规定起草合法性审查机制,涉及环保、安全生产等具体职责和部门职责交叉的还与相关部门进行商研,确保职能表述、职责分工合法合规。该办还坚持每年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高机构编制法治化工作水平。
二是建立人员编制信息联动联审机制。该办重点围绕机构编制、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社保缴费、财政预算,实现信息共享对接和互联管理。在领导班子配备、干部调动动议之前,组织、人社部门对领导职数、编制情况先期进行征求意见。制定上下编和核编工作规范流程,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核实变动人员信息,及时将人员调动、辞职、退休等信息通报人社、财政部门,相关部门也定期将人员信息进行互通,形成闭环联动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超编进人、“吃空饷”问题。此外,该办还与县人民法院建立相关预警信息通报机制,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事业单位法人主管部门。
三是建立机构编制监督联动联审机制。为规范领导职数、编制调整等工作,该办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加强与上级编办沟通对接,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要求。联合审计局、巡察办等部门,将机构编制情况、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审计等监督范围。对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以及编办举一反三自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实行联合督查,对部门、乡镇履行“三定”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有效发挥了监督合力,维护了机构编制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