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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临清市“1+3”夯实镇街综合执法改革成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山东聊城临清市于今年上半年完成了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其中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16个镇街均成立综合执法办公室(其中1个经济发达镇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统一执法平台,代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

  山东省部署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以来,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抓住有利机遇,结合“乡呼县应、上下联动”机制,实现执法范围、执法力量、统筹管理三个方面的转变,通过用好一个机制带来三个转变的“1+3”效果,进一步夯实镇街综合执法改革成果。

  一、编制清单、明晰责任,实现镇街综合执法范围向精准转变

  镇街改革期间,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创新工作思路,以编委文件形式明确了各镇街综合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职责范围。但基层工作往往存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难题,镇街综合执法范围仍需进一步清晰界定。

  结合“乡呼县应、上下联动”机制,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在充分征询各镇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编制印发《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明确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重点工作等7个领域53项属地管理事项,其中51项主体责任明确为市直部门,镇街承担配合责任;2项主体责任为镇街。划清主体责任、配合责任后,镇街对于执法范围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打破了过去“凡事都要管、凡事都该管”的固有思路,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严格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在执法过程中不缺位、不越位、更不错位。

  目前,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已编制完成并及时公布各镇街权责清单,下步,将借鉴明确市直部门职责分工的经验做法,进一步理清镇街与市直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按照《临清市“属地管理”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制度(试行)》,不断健全完善《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努力让镇街执法范围更加精准。

  二、编制统筹管理、人员合理调配,实现镇街综合执法力量向高素质转变

  《临清市深入推进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鼓励镇街创新人员编制管理,“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合理调配”。根据改革精神,各镇街明确了综合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编制印发《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后,进一步明确镇街在综合执法中需要承担的责任:一方面是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另一方面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执法工作。按照“编制分类管理、人员合理调配”理念,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要求镇街进一步合理调配综合执法队伍成员,整合综治、环保等各领域网格员资源。整合后,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够发挥两方面作用:一是确保及时准确发现存在的问题;二是对一些可以现场制止、解决的问题当场作出处理,提高执法效率。

  三、建章立制、强化制度保障,实现镇街对派驻机构管理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

  根据改革要求,市直部门派出机构执法力量统一接受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指导、协调,日常执法活动以镇(街道)管理为主。

  按照山东省规范“属地管理”工作部署,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及时出台《临清市镇(街道)对市直部门派驻机构统筹管理制度(试行)》,确保镇街能够真正实现对派驻机构的统筹管理。根据新出台的管理制度,镇街对派驻机构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人事管理、绩效考核两大方面。在人事管理方面,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必须事先征求镇街的意见建议,否则组织人事部门不予任免;同时,镇街有权申请将工作不尽职、配合不到位的派驻机构人员调离岗位。在绩效考核方面重点强化镇街话语权,对派驻机构的绩效考核由三部分组成,其中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情况、群众满意度测评由镇街负责考核,共占总权重的60%;履行法定职责情况由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占总权重的40%。

  通过明确管理制度,镇街真正意义上实现了统筹管理辖区内所有派驻执法力量,进一步增强了综合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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