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江西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机构改革动员大会。10月26日,江西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接着召开省级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协调会议,全面部署推开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各部门按照党中央批准的《江西省机构改革方案》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要求,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紧锣密鼓推进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节奏快、措施实、效果好。截至11月14日,实施方案明确的七个步骤中的前四个步骤的工作基本完成,其他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层层动员部署,进一步凝聚深化机构改革的广泛共识。全省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后,各地各部门第一时间召开相关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省级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协调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江西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具体改革工作,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做到了与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以实际行动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确保了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二是依法履行备案程序,迅速完成部门领导班子配备调整工作。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提请省政府依法履行法定备案程序。11月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关于省政府机构改革情况的报告。省委组织部提前谋划,按程序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了新组建、重新组建部门以及相关涉改部门领导班子配备调整及成立部门党组(委)意见。10月24日,省委批准成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等18个新组建、更名部门单位党组(委),任命省委工作机关和省政府工作部门党组(委)领导班子成员。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12个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的任免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省政府同步调整省林业局、省医保局、省档案馆等涉改部门单位的领导。省委改革办、省发改委及时提请省委研究印发《关于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组成人员任职的通知》《关于省委财经委员会组成人员任职的通知》,率先启动省委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工作。
三是全面完成部门挂牌,基本实现新组建和重新组建部门集中办公。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研究提出了挂牌工作建议。省政府办公厅迅速排出各部门挂牌工作时间表,协调安排省领导出席各部门挂牌仪式。截至11月14日,除省委部门和在省行政中心集中办公的部门外,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15个需要挂牌的部门全部完成挂牌,以新部门名称对外开展工作。省级主流媒体对各部门挂牌工作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了改革正面影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时研究提出部门办公用房调整意见,两次提请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协调会进行研究,制订《省直单位机构改革办公用房保障方案》。各涉改部门有序开展办公用房调整工作。新挂牌的15个部门全部安排了办公用房,包括新组建的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医疗保障局等在内,基本实现领导和综合部门集中办公。少数办公用房紧张的部门,积极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接逐步启动办公用房调整工作,提前做好搬迁准备,力争尽快实现机关全员集中办公目标。
四是积极稳妥开展人员转隶,总体实现改革期间干部队伍稳定。10月31日,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印发《江西省省直机关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转隶范围、步骤和要求。多部门合并组建的,机构职能整建制划转,相应人员整体转隶,先行一步到位。职责调整的部门,以划入部门为主,根据“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主动加强沟通,协商确定转隶范围、有序开展人员转隶工作。组建省委网信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医疗保障局等涉及从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处室整体划入的人员基本划转到位。其他部分职责调整涉及人员转隶的,相关部门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
五是积极稳妥推进“三定”工作,初步形成框架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三定”工作,研究明确“三定”工作原则,24个新组建、重新组建和职责有重大调整的部门重新制定“三定”规定,27个其他涉改部门下发机构编制事项调整通知。省委编办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有关政策要求,梳理研究、反复论证起草相关部门“三定”规定框架意见和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意见。期间,多次调度中央和外省有关工作做法,多次与涉改部门沟通情况。11月12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伟明同志专门听取情况汇报。各涉改部门加强与省委编办工作对接,已开始着手研究起草部门“三定”规定草案。
六是加强多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改革组织实施整体协同推进。为保障机构改革有序推进,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等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改革实施工作。省委办公厅就改革涉及文件管理、印章调整、档案管理、文件收发及机构改革后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责任衔接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组织部明确了机构改革过程中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要求。省委宣传部积极组织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做好改革的新闻宣传工作。省政府办公厅明确了机构改革涉及省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的意见,省财政厅研究提出了涉改部门和单位经费、资产、往来款项划转的指导意见,等等。
七是同步谋划市县机构改革,确保省市县三级改革有序衔接。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抓好省级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的同时,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市县机构改革工作。加强与中央地方机构改革专题组沟通汇报,听取审核意见、争取政策支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市县机构改革总体意见。经地方专题组审核同意后,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已按程序以省委名义报党中央备案。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套制定了市县机构改革方案拟定工作政策口径、市县机构改革方案模板,抽调人员组建了三个审核组,分赴各地开展政策宣讲、业务培训等工作,指导督促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抓紧研究制定机构改革方案,先后完成了对各地机构改革方案草稿的两轮审核工作。
总体上看,全省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以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各地各部门在省委统一领导下,有力有序推进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巩固前期工作的良好态势,近期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抓紧完善涉改部门“三定”规定框架稿和机构编制调整意见,指导相关部门起草“三定”规定草案。二是加强工作调度,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抓紧完成转隶组建扫尾工作,确保部门职责、机构和人员按要求落实到位。三是抓紧推进市县机构改革工作,继续加强对市县机构改革方案起草工作的指导,做好方案审核及备案批复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