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开展基础清单标准化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编办《关于印发<盟市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和<旗县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的通知》要求,内蒙古包头市编办(审改办)精心组织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积极协调督促各旗县区与市直相关部门开展市、旗县区两级通用清单梳理确认工作。
一是积极部署,加强指导。市审改办及时向各旗县区审改办与市直各部门下发《关于确认<盟市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和<旗县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的通知》,明确清单梳理的方法和时限要求。同时,组织召开全市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梳理确认工作培训会,分别从基础清单逻辑关系、《通用清单》梳理确认的把握原则及具体工作方法和责任清单的框架内容,为参会人员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讲解。
二是专人负责,实时跟进。为高效率、高质量完成通用清单梳理确认工作,顺利推进下一步党政群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市编办调集全办力量,对市直各部门职能职责进行专人分工,实行部门责任承包制,各责任人对包括清单梳理、改革任务台账建立、职能职责变化沿革情况进行日常跟进,实时掌握部门职能职责及权责清单调整情况。
三是把握原则,严格审核。《通用清单》中的行政权力事项不得随意增减。如需新增,必须根据权责清单事项界定标准,经过严格审核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同时,对市本级已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必须对其进行“回头看”,设定依据明确为盟市级执行的,依法调整行使层级。同时,结合该市党政群机构改革,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与修订完善“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将改革成果固化到权责清单中,确保清单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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