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河北省沧州市编办印发《关于开展市县机构改革后续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对该市市县机构改革后续工作开展情况组织进行了“回头看”。
一、集中自查。一方面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对照《通知》要求,于4月29日前对本单位各项改革任务进行自行查摆,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立即整改,形成自查情况报告报市编办。另一方面通过市委组织部和市编办机构编制实名制平台数据信息和干部人员登记管理手续等来督查市县党政机构(内设机构)调整设置、人员转隶、编制调整、领导干部配备等情况。
二、实地核查。4月29日至5月7日,集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6个督查组,分赴47个市直部门和16个县(市、区)进行实地督查。一是查阅文件资料,看人员转隶和职责划转是否到位,看干部配备手续是否齐全,看重点领域统筹协同和分工机制是否建立。二是实地走访督查,查新组建和调整部门是否挂牌,查党政机构办公场所是否整合调整,查内设机构是否按照部门“三定”规定设置,查是否存在限额外机构。三是进行座谈了解,了解职责和人员划转过程中还有哪些困难,了解职能转变和体制机制调整还有哪些问题,了解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方面还有哪些意见建议。
三、重点督查。机构改革期间,该办还协调市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共同开展县级机构改革日常督查,对各县(市、区)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人员转隶和职责划转等工作开展集中督查,对进展较慢的县(市、区)进行通报约谈。
目前,市县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通过改革,在创新体制机制、科学设置机构、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各方面评价积极、反响良好。下一步,市编办将坚持把督导落实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举措,采取多种督导措施,不断强化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