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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隆昌市委编办“三强化三确保”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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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核实全市机构编制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核清机构编制资源的数量、结构、分布等实际配置情况,为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持续深化机构改革、推进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提供依据和保障,四川内江隆昌市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核查范围、强化统筹推进的方式,推动核查工作落地落实。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强化方案制定。制定隆昌市《第二次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由市委编委领导亲自审定,明确核查范围和时间节点,规范核查方法步骤和操作流程。二是强化工作汇报。按照内江市培训会议的精神进行认真梳理,将工作步骤、困难问题等向市委编委有关领导进行汇报,在工作开展方式、工作程序等方面得到大力指导和支持。三是强化培训力度。因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工作提示函的方式,对核查内容、核查标准、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作了明确部署,对各个环节具体任务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培训,及时规范全市机构编制核查的方法和程序。

  强化核查范围,确保底数核查到位。一是强化自查自纠。按照“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的“四清”要求,要求被核查单位组织机关本级和所属单位整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发放人员名册等资料,自查核实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数据。二是强化现场核查。严格按照“两个30%”的要求开展现场核查,即:市委编办要对不低于30%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进行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执行情况、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的检查。主管部门要对不低于30%下属事业单位进行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执行情况、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的检查。三是强化数据口径。采取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进行联合数据对比的方式,确保统计口径一致。即:编办、组织部门承担机构编制数据与有关干部配备情况的比对;编办、财政部门承担机构编制数据与有关预算单位信息的比对;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机构编制数据与有关参保信息的比对,确保4个部门的数据账实相符。

  强化统筹推进,确保结果运用到位。一是明确工作步骤压茬推进。核查工作按照准备、实施、总结等3个阶段和“单位自查、群众监督、实地核实、数据更新、数据对比”等五个环节有序推进,明确具体时间节点,根据核查单位实际情况可先后进行,也可同步进行。二是强化工作结合统筹推进。本次核查将与机构编制年度统计及实名制数据报送工作、年度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检查、机构编制工作重要事项报告报送工作“四个结合”的方式统筹推进。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提质增效。注重机构编制配置及使用、人员力量配备及结构等数据分析,全面掌握各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着重形成统计分析报告、核查情况报告、专项分析报告等三个报告。同时将核查结果作为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审批、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推动成果转化,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拟稿人:邓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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