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委编办高度重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推动清理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一、严格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一是高标准推动部署。市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抓实抓细清理整治工作,确保高质量推进、高标准落实。以市委编委名义转发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清理整治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委编委、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切实负起清理整治工作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多部门联合发力。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市委编办作为清理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动对接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相关单位,围绕清理整治内容,召开编办室务会、部门联席会、督查培训会、问题碰头会,多方征求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任务,会商确定政策口径,构建联合督查机制,形成共抓清理整治工作合力。三是全覆盖自查自纠。各县市区委编委、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党委)认真学习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围绕违规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制限额进人和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和人员在编不在岗、“条条干预”、违规设置岗位等问题,逐项深入查摆,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截至8月底,市本级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向市委编办报送了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其中26家单位自查发现存在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情形。
二、严肃作风,重点抓好督查检查。一是从实开展督导检查。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编办牵头,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共同参与,组建3个实地督查组,围绕清理整治内容,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访谈、资料查阅、随机抽查、座谈交流等形式,以“四不两直”方式,对所有县市区和自查自纠问题较突出的10个市直单位,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同时,每个县市区抽查2至3个县市区直部门、1至2个乡镇(街道)。二是从严要求真查真纠。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要求督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能立行立改的,要求迅速整改。三是从速落实整改要求。对整改措施不够有力的单位,进一步研究完善整改方案,加大整改力度;对整改时限过长的单位,压紧整改时间,限三个月内完成整改销号。
三、严明举措,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一是建立台账跟踪整改。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专门召开会议,逐条逐项进行梳理核实、研究讨论和归口定性,建立问题台账。未纳入实地督查的单位,要求其党组(党委)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定期报告进度,直至问题销号。二是较真碰硬责令整改。对普遍性问题,以市委编委名义进行全市通报;对问题突出单位,下发督办函,责令限期整改;对清理整治推进不力、问题查而不改的单位,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三是健全机制共抓整改。对暂时难以整改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加强源头治理。会同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研究规范管理措施,共同推动清理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同时,将清理整治工作纳入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范畴,构建联管联控机制,形成常抓长管态势,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拟稿人:刘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