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3+2”清单,按照《黄山市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安徽黄山市政府办近日印发通知,决定开展市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此次动态调整以2017年公布的市级政府权责清单(黄政〔2017〕37号)、公共服务清单目录(黄政〔2017〕69号)、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黄政〔2017〕34号)为底本,对照《全省统一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全省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市级公共服务清单通用参考目录》,并针对2017年以来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调整相关决定所涉及的事项,提出科学合理的衔接落实和优化调整意见。
据悉,此次调整按部门梳理、审核公示、公布实施等三个阶段进行,计划6月中旬公布市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18年版,实现清单内容横向衔接、纵向贯通、三单互补、管用有效。清单公布后,各部门需及时修订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确保清单制度落地生根,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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