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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优化“链式流程”、强化“闭环管理”切实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化建设取得实效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贵州省黔东南州委编办从优化“链式流程”、强化“闭环管理”等方面发力,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由“碎片化”走向“系统化”,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体系,不断提高新时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为全州机构编制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优化一条“链式流程”,工作程序更加规范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审批和监督检查协调联动机制实行机构编制事项申请“三个必查”制度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州委编办机构编制事项申请“三个必查”审查规程》,将县(市)和州直部门(单位)提出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含年度编制使用计划),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数据信息、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消化情况、机构编制条条干预问题“三个必查”予以审查,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嵌入机构编制决策管理各环节,保障《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问责等机构编制工作基本程序完整规范实施。

  二、统筹两个“管理层级”,州县权责更加明晰

  一是根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按照机构编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对州直和县(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对象和内容”“方式和程序”“问题界定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规定,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进一步厘清了州直和县(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责权限和工作范围,明确回答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查什么”“怎么查”和“怎么办”的问题。二是根据省委编办《关于规范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消化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发通知重申机构编制纪律规定,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不力、问题整改消化不到位的县(市),收回有关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必要时实行机构编制下管一级。三是研究制定《州直行政机关“周转编制池”创建方案》、《黔东南州行政机关“周转编制池”实施方案》,组织州直并指导县(市)实施“周转编制池”制度,有效解决州直和县(市)长期存在的结构性超编问题。

  三、强化三个“管理闭环”,监督执纪更加有力

  (一)做好事前预防,完善源头治理。一是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委、政府和编委领导请示汇报机构编制工作,将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引导领导干部强化机构编制主体责任,遵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科学作出决策。二是积极推动机构编制纪律“上讲台、进课堂”,将机构编制纪律和重要政策法规纳入州委党校政策法规班、依法执政班、中青班、县干班等主体班次课程共4期。三是依托黔东南州机构编制纪律宣传手机短信平台,精准抓住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累计发送机构编制纪律宣传教育短信103期84875人次。四是科学制定年度用编计划,严格在计划内用编补员,从源头上杜绝超编问题发生。

  (二)强化事中监管,推进审批联动。一是加大机构编制部门与巡视巡察机构的协作力度,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强化对各级党委、党组和主要领导干部执行机构编制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实行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台账管理备案制度,并做好州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使用审批工作,及时纠正违反领导职数管理规定的问题。三是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信息互通,按月更新州直副县级及以上领导职数管理台账有关数据,并指导县(市)委编办参照州级做法,杜绝信息不对称造成机构编制违规违规问题。四是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形成监督合力。五是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基础数据维护,安排专人专机专网操作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人员变动信息的录入和审核准确,并动态监控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

  (三)规范事后整改,严格追责问责。一是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中“问题整改台账”模块,加大对州直和县(市)存在问题跟踪检查力度,做好问题整改销号销账环节管理,紧盯存量问题整改,严防新的问题产生,坚决守住机构编制纪律底线。二是制定年度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消化工作计划,指导县(市)严格按照省委编办《关于规范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消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本轮机构改革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清理,将年度内具备整改消化条件的问题纳入整改计划。三是认真梳理巡视、审计、机构编制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对州直和县(市)违反机构编制管理问题进行整改和通报,并就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对各县(市)编办主任予以约谈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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