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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蓬莱市编办“三举措”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山东烟台蓬莱市编办借助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中边探索边实践,在“管住”的基础上,力求“管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靠机构编制部门一家单打独斗、“唱独角戏”是完不成的。为使这项工作全面落实,市编办通过蓬莱电视台、《今日蓬莱》报纸等媒体多层次、广角度进行宣传,每年定期召开2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培训会议,让各部门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实名制、掌握实名制,统一全市上下的思想认识,从而减轻工作阻力。

  二是加强规范化管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一人一编、人编对应,目标是逐步减少直至消灭超编现象。为保证工作长期有效开展,避免部门之间的“越位”、“错位”、“缺位”和不作为行为,市编办建立了综合管理协调机制,联合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制定了一套包含申请、审核、批准、公示、入编、退编、督查、处理、反馈等流程的工作程序图,让各部门按图“索骥”,形成了机构编制部门严格核定编制,组织、人社部门按编制配备人员,财政部门按编制和人员信息数据核拨经费的约束机制。

  三是落实监管督查。在日常工作中,依据实名制系统,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会同纪委、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督查方案,对不按实名制落实编制人员的,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让机构编制实名制深入人心,自觉遵从。其次,积极推行机构编制工作公开工作,将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推动机构编制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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