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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河间市委编办坚持“督、查、研、改”确保“三定”规定落实到位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持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做好深化机构改革的“后半篇文章”,河北沧州河间市委编办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突出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坚持“督、学、研、改”抓实抓细“三定”规定跟踪检查工作,确保“三定”规定职责划转落地见效。

  一是抓日常监督,突出“督得实”。充分利用现有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把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台账,依托机构编制综合管理系统,加强对部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日常监督,及时掌握各部门的机构编制状况。

  二是抓专项检查,突出“查得严”。对23个市政府部门,依据“三定”规定,对内设机构挂牌组建、人员设置、职能运转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新职责划转和工作移交是否到位,系统梳理与划转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文书档案等,确保职责、人员调整划转到位,机构运转顺畅。

  三是抓调查研究,突出“研得深”。加强针对性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改革后机构职责执行情况的变化,按照上下衔接的原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对照、与部门原有“三定”规定相对照、与近年来做出的重大职责调整以及取消增加转移的职权相对照,建立职责划转“一对一”交接机制,职责划出和承接部门分别留存划转承接文档,对城乡规划执法、集中供热供水等存在异议的职责划转事项,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依法依规界定职责划转事宜,为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提供有益借鉴,确保职责履行更高效。

  四是抓整改推进,突出“改得好”。对内设机构设置、职责划转承接、人员配备、挂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三定”规定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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