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要求,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编办通过县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优化部门职责,明确部门权限,继续将“放管服”改革工作推向深入。
在“强职能”上划重点。一是在“三定”修订工作中,重点修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县级各部门承接和取消由上级部门下放、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根据权力清单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修改部门职责内容。二是结合国家发展规划和重点工作,在相关部门职责中增加县域参与协调“一带一路”、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联动基地等规划建设,积极推动移民避险解困工程、黄河滩区迁建工程等县域内重点工程项目。三是突出公共服务职责,在部门职责和科室职责中增加强化培训服务、公共卫生、奖励扶助和信息共享等职能,实现部门由“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
在“控总量”上严要求。严格执行省市关于机构设置的要求,坚持内部挖潜。一是严控编制人员总量,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二是压缩领导职数和内设科室数量,强化重点工作,对职能弱化的机构进行精简,杜绝人浮于事的情况存在;三是工勤编制随着自然减员逐步收回,不再重新核定工勤编制。在严守机构编制“红线”的前提下,确保新形势、新环境下各部门通过内涵式改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在“提效率”上下功夫。一是集中行政执法权限。根据权责清单,明确行政执法职责,将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行政征收等职责通过“三定”明确到部门、到科室。统筹考虑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城市管理、文化旅游等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的,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承担相关执法职责;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单独设置执法队伍的部门,由执法队伍集中部门各科室承担的执法职责;发改、财政等其他未设置专门执法队伍的部门,则明确一个内设机构来承担。二是统一行政许可办理。根据“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规定,在各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上,将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职责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由一个内设机构统一对外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办理行政许可,提高行政效率,让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