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分发挥区委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委编办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三定三明确”清理规范区委议事协调机构,精简数量,调整组成人员。
一是定依据,明确清理范围。根据周村区级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启动清理规范工作,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区委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由区直各部门、单位报送承担日常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名称、组成人员及最初成立文件。同时,与区委办公室密切配合,认真梳理查阅由区委发文和区委区政府联合发文公布的议事协调机构,与各部门、单位上报的议事协调机构逐个核对、查缺补漏。通过统计核查,确认区委议事协调机构105个。
二是定标准,明确清理原则。参照上级做法,结合周村实际,制定三条清理原则:对应市委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和负责协调推进区委、区政府全局性重大工作任务的,继续保留;承担局部性、阶段性工作任务或者具体业务、主要发挥部门间协调作用的,暂时保留但不再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任务可由职能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已完成或接近完成的、长期不开展工作或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予以撤销。
三是定规则,规范清理程序。以区委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委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区委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撤销程序作出明确规定。相关部门根据通知要求提出议事协调机构拟保留、调整或撤销的初步意见;区委编办根据清理规范原则,进行审核把关,提出清理规范意见报常委会研究审议后以区委文件印发。通过本次清理,保留区委议事协调机构40个,精简比例达到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