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直接面对基层群众,是政府的“形象”,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一年多来,按照中央、自治区编办部署,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点围绕任务如何落实、整合到啥程度、效果怎样保证三个方面出实招、见实效,全市各试点领域初步实现了“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目标。
任务如何落实:聚焦三个重点持续发力
一是聚焦学习调研。2016年3月底,组织相关人员赴黑龙江、吉林、江苏等地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行为期一周的调研考察,并重点考察了南通市和如皋市,为全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聚焦宏观指导。2016年4月,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试点范围、工作步骤等内容,市直3个试点单位和14个各旗市区均按时限完成了方案制定批复。三是聚焦会议调度。2016年5月,市政府主持召开了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了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对市直试点部门和旗市区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整合到啥程度: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
根据《意见》和工作方案,除自治区级试点旗市外,市直3家试点单位、12个旗市区均于2016年底完成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划转、机构整合工作,在试点领域各组建了一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并按照“编随职转,人随编走”的原则,充实执法人员力量。目前,全市各试点领域初步实现了“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目标,有效防止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的出现。自治区级试点旗市将于2017年完成职责划转、机构整合、执法机构组建工作。
效果怎样保证:突出抓好两个环节
一方面,抓好督促落实。为确保改革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得到落实,建立改革工作月报制度,各旗市区每月30日前上报本月改革进展情况、面临的困难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2017年,市编办先后3次赴各旗市区开展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形成协调统一推进改革的良好局面。另一方面,抓好宣传推介。2017年4月,市编办汇编了《呼伦贝尔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南》,分为文件汇编、方案样例、先进经验、调查研究四部分,包括改革试点工作相关文件和先行地区经验做法,为基层推进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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