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山东省济宁市编办坚持“循序渐进、实事求是、于法有据”的原则,强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
一是抓好试点先行。在全面调查摸底、深入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泗水县、高新区作为市级改革试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整合部门内部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泗水县按照执法队伍不超过8支的原则,分领域整合执法队伍,实现“一支队伍管多领域”;高新区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辖区内执法职能,实现“一支队伍管全部”。
二是全面梳理执法权限。结合试点工作开展,在市直层面,重点围绕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渔业商务等领域,梳理市直25个部门行政执法权3156项。在县、乡两级层面,指导各县(市、区)以该市最新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基础,认真梳理县级执法队伍设置、编制配备和运行情况,统筹做好资源整合、下移重心等任务。
三是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合理划分职能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责权限,明确职责边界,加强工作会商。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拟订《济宁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报省政府审批,切实明确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着力形成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协调联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毛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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