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乡镇(街道)服务管理权限,解决基层“权小责大”问题,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坚持“能放则放、精准下放、稳妥承接、乡呼区应”原则,采取“四个一批”方式,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审批执法权限,稳步提升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一、坚持“能放则放”原则,以基层需求为导向,全面征求梳理一批。制定出台《宿城区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赋权方式、内容、程序、责任,按照“基层点单、赋权下单”原则,以省赋权清单指导目录为基础,结合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全面征求区直部门、乡镇街道意见建议。其中,行政许可类34项,区直部门同意完全下放24项,同意下放部分权限3项,不同意下放7项;行政处罚类323项,除卫生健康、农业农村领域84项事项处罚权限上划市级部门实施,水利31项、商务1项区级部门不同意下放外,其余207项处罚事项部门均同意下放。
二、坚持“精准下放”原则,以基层实用为导向,集中审核上报一批。坚持精准赋权,综合考虑权力行使频次、基层管理特点和承接能力等方面因素,以“镇办为原则、区办为例外”,稳步扩大基层在乡村建设、城镇管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审批执法权限,大力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事项下沉办理,让基层群众“家门口”能办事、办好事。全面做好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使审查,由司法部门依法定程序集中报省政府同意后进行赋权,明确乡镇为权力实施主体,规范乡镇职责权限。
三、坚持“稳妥承接”原则,以基层用好为导向,分类分步赋予一批。按照“成熟一批、赋予一批”原则,区分中心镇、重点镇、一般镇,分类制定符合基层实际需求的赋权清单,实行差别化赋权,分批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赋予乡镇(街道),明确赋权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等方面内容。坚持“扶上马、送一程”,采取以岗代训、结对帮带、现场指导、专题培训等多元方式,指导乡镇(街道)精简办事流程,简化手续材料,编制办事指南,细化执法守则,确保基层权力放得准、接得住、用得好。
四、坚持“乡呼区应”原则,以基层增能为导向,区乡联合执法一批。建立自下而上贯穿网格、村居、镇街、区直部门“乡呼区应、反向考核”机制,依托区乡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实行“吹哨事项”上报、分析、流转、督办、反馈、考核等网上全流程运行、全闭环管理,对未赋予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领域执法权限,由区执法部门派出人员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实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事件,不断提升基层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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