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鹤壁市委编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主线,以助推政府全面依法履职为目标,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在各项改革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实现法治工作与机构编制工作同频共振。
一、奏好“学习宣传”曲,持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意识。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颁布后,河南省鹤壁市委常委会、市编委会多次组织集中学习。市委组织部及时召开部务会议,专门听取市委编办汇报,开展专题学习和座谈交流;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通知》,将《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课程。同时,该市机构编制系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依托“机构编制大讲堂”,结合业务工作,对照《条例》逐条逐项进行解读阐释,增强了运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开展工作的能力。广泛宣传解读,把《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融入党校(行政学院)的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教育培训内容,依托市委党校主体班,分级分批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培训。积极收集《条例》解读、释义等相关内容,编印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学习手册,供各级各部门和机构编制系统学习掌握,确保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提升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的行动自觉。
二、奏好“制度建设”曲,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全面梳理完善现有机构编制规章制度,将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化,确保《条例》落实更具操作性、实效性。重点围绕请示备案、实名制管理、信访举报等制度,研究印发了《关于做好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申请事项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编审核制度的通知》等,循序渐进、扎实有效地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三、奏好“监督检查”曲,持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从严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切实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对各部门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申请,严格按程序报批。在动议、论证环节,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对不符规定的,不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及时反馈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在审议决定环节,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市委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规定的议事规则,以及决策程序讨论决定机构编制事项,切实保障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落实到位。在组织实施环节,及时督促落实,适时就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运行效能开展督查调研,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积极发挥职能监督作用,不断加大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2020年以来,先后开展了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机构改革评估督查、条条干预问题自查等各项专项检查。充分依托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审计积极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今年先后选派多名机构编制业务干部参与了市委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共对11家市直单位和浚县开展了机构编制审计,通过市委巡察、审计等共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