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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委编办“突出五个注重”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委编办坚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强化学习宣传、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相关要求贯穿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流程各环节,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在制度的框架内高效运转。

  一、注重学习宣传教育,领会《条例》精神。

  坚持常态化学习。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分层次、有步骤地针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开展学习研讨,营造浓厚的机构编制法制化学习氛围,提升全体干部精准把握政策法规的能力水平。加强多维度宣传。结合机构改革,利用调研、培训、会议等契机,向各单位宣传机构编制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相关政策,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融入到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开展培训2次,培训对象达100余人次,其中1次邀请市委编办监督检查处处长作关于《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专题讲座,提升全县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此外,印制《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原文宣传册400余份,分发给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人事干部。

  二、注重制度建设,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

  在此轮机构改革后,县委编办调整为在县委组织部挂牌。职能运行中严格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落实归口管理,完善机构编制规章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对机构编制相关制度进行“立改废释”,健全完善《中共嵊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及《中共嵊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对编委及编委办职责任务作了明确,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落实机构编制年度报告制度,从2020年起,县委编委向市委编委报告年度执行报告。各部门党委(党组)也将于今年起每年向县委编委报告一年执行情况。落实分级请示报告机构编制事项,对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由党委(党组)集中讨论研究后,按程序提交请示报告,强化党对机构编制的领导。

  三、注重明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执行相关工作程序。

  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管理,对机构改革方案的审定、重大职责调整及编制调整的,按程序经县委编委审议后提交县委研究,按程序报批;对涉及编委审批的事项,由编委会研究;对涉及编办审批的事项自县委编办工作细则实施以来,全部提交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确保机构编制审批工作流程的规范。严格执行机构限额、审批权限、领导职数、编制总量等有关规定及《条例》中动议、论证、审议决定和组织实施等各环节要求,将机构编制规矩意识、法治观念贯穿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

  四、注重持续优化机构编制配置,提升机构编制资源效益。

  一是坚持瘦身和健身相结合,继续严格控制总量,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开展全县人力资源大调研,深入全县部门及乡镇,掌握人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数据,以机构编制实名制平台为支撑,出台《嵊泗县事业单位编制周转管理使用办法》,形成“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编制管理使用方式。二是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助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矛盾和问题。结合事业单位改革,通过机构保障、编制调剂、人员调整等方式,使教育、卫生系统长期借用学校、医院工作人员问题逐步得到解决;跟踪改革的成效,今年开展对中小学及医院的机构编制专项督查,形成数据分析图表,检验改革的成果,制定下步推进的政策举措。三是加强编制资源统筹使用,推动本级编制资源向民生领域和基层一线倾斜、向发展最吃劲的部位流动,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四是持续规范编外用工管理。聚焦全县中心工作和部门工作实际,将各单位编外用工的人员基本信息全部汇总分析,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分类施策、精准管理,严控新增编外用工、超限额聘任编外用工;同时按照业务协同和数据协同的要求,优化编外用工的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减少办理环节、优化办事流程,确保编外用工人员的进出、使用规范有序。

  五、注重强化监督检查,严守机构编制纪律红线。

  一是定期排摸梳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的存量,明确整改计划和完成时限。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按期完成2家单位领导职数倒挂问题的整改要求。二是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纳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监督范围,形成监督检查合力。采取常规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各单位在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仔细分析,认真督促、事后反馈、及时整改,强化“三定”规定的严肃性和专业性。三是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的基础性作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实名制系统的抽查,提升实名制系统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并把实名制系统信息维护工作纳入县委编办对部门年度考核的专项考评要求,强化部门对系统日常维护的思想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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