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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龙口市委编办以“三种思维”推动《条例》学习贯彻常态化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自《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印发后,山东烟台龙口市委编办坚持学好、讲好、用好《条例》,用头雁思维、共建思维、法治思维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管理水平,让机构编制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科学有效。

  一是运用头雁思维,当好“讲解员”,让学好《条例》常态化。将学好《条例》当作“一把手”工程,主任抓、抓主任,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主要领导必须做到是《条例》的“活字典”和“百事通”,坚持把学透一步、学深一层作为衡量主要领导业务素养的“硬杠杠和铁框框”。制定全年“干部课堂”学习大纲,办主任每月备课上台,重点围绕《条例》制定背景、地位作用、基本框架、核心内容、监督问责等五大方面逐节逐块解读,对重要条款和政策规定熟记于心、学懂弄通,真正把《条例》作为谋划工作、指导实践和解决问题的行动指南,使机构编制工作的当家人首先成为“行家里手”,不断增强管理机构编制工作主体责任,提高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运用共建思维,当好“宣讲员”,让讲好《条例》常态化。打造讲好《条例》“全覆盖”工程,人人都是“小号手”、大家都是“宣传队”。在线下市委党校《条例》培训班上,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轮流当“辅导员”,全市每一家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都进班专题培训,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解读、深化完善市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实名制管理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与绩效考核等设计培训内容。在线上市委编办微信公众号上,通过政策发布、“你留言我来答”等互动方式增强全社会对机构编制法治化的认识理解,明确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应该怎样做,强化了各级各部门的党管机构编制意识,进一步巩固了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保障各项事业发展的共建合力。

  三是运用法制思维,当好“检查员”,让用好《条例》常态化。强化“编制就是法制”意识,以《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为两翼,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在权限、程序、责任方面法定化“查漏探伤”。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一律按照法定程序经编委会议事规则和编办议事规则“过堂会审”,不审不批、不议不过,切实担负起“检查员”职责,把好执政资源“总阀门”和“总开关”作用。结合开展机构改革“回头看”,对全市涉改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机构职能履行、编制分配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围绕全面清理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全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盯紧“擅自设立机构、变更机构名称、超职数配备干部”三个薄弱环节,运用实名制“大数据”手段建立检测分析动态网,实时维护更新各项数据信息,做到数据准、底子清、情况明,有效避免违反《条例》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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