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莱州市委编办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根本遵循,高质量宣传教育、高标准贯彻执行,全力以赴推动改革攻坚,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机构编制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始终把正机构编制工作方向
一是要学深悟透。自《条例》颁布以来,采取常委扩大会议、理论中心组、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抓好《条例》学习。将《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各级党员干部培训课程,依托“灯塔党建在线”“主题党日”、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扎实推动《条例》进党校、进课堂,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增强遵守《条例》的思想自觉,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二是要完善规章。依据《条例》修改完善了编委会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全面落实编办归口管理,严格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机构改革、体制机制、职能等规定,理顺党政机关机构管理运行机制。三是要落实到位。着眼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优化市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推进职责相近的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完善机关党建领导体制,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提高市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能力。
二、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落细落实落地机构改革政策
一是确保“三定”规定正确履行。《条例》明确指出“三定”规定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是各部门(单位)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要围绕“三定”执行情况,充分利用机构编制评估、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监督检查等多种手段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对反映出来的问题统筹研究解决,把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流程抓到位,确保“三定”规定落实到位、不走样。二是统筹优化结构设置。精干设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将侨联机关、文联机关、红十字会机关等6个群团机关与相关党政部门综合设置,促进了党政机构同群团组织功能有机衔接,提高机关效能;精简内设机构,科学设置业务科室,整合设置综合性科室,促进内部管理扁平化。三是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优化布局结构、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的要求,大幅整合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共性整合、重点保障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整合撤并职能弱化或消亡的“僵尸”事业单位,稳妥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四是深入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管委会“瘦身强体”,聚焦系列政策落实、“双招双引”、科技创新等工作,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推动高质量发展“加速器”作用,激发开发区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开发区提速增效、转型升级。
三、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提高机构编制科学化管理水平
一是树牢法治意识。严格执行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机构设置,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从严管理编制,突出“编制前置管理”,优化完善《编制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超管理权限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二是用实监督检查。《条例》明确了机构编制工作的禁止情形,为开展监督问责提供了“标尺”和“利剑”。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强化多部门间的相互监督约束机制。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编制信息,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充分利用社会监督。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机构编制纪律落实第一责任人,继续把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列入年度考核,作为选拔任用、年度考核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及时纠正,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加力推进职能运行监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三定”“九定”规定落实为核心,以部门权责清单为抓手,以推进机关工作流程再造为着力点,探索建立动态职能运行监管评估制度,在原有机构编制评估体系基础上,创新完善评估内容,丰富评估手段,优化评估流程,全面了解机构运转和履职效率、效益、效果等情况,为全市机构编制调整提供基础性参考。
四、坚持“瘦身”“健身”相结合,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一是严控总量。按照“撤一建一、增减平衡”的原则,始终将机构编制控制在上级核定的限额内;科学制定年度用编计划,严格日常编制使用,在优先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严控财政供养人员总量。二是增加余量。整合一批工作任务严重不足、职责相近交叉或规模过小、任务单一的事业单位,集中清理一批“僵尸”事业单位,精简压缩收回一批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建立全市编制资源池。三是动态调整。持续推进编制精细化动态管理,加大部门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充分利用机构编制评估报告、职能运行监管报告等基础性资料,优化调整机构编制,逐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单位职责相匹配、职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动态调整机制。四是保障重点。根据职责调整变化,加强食品安全、医疗卫生、政务服务、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的机构编制保障,使机构编制资源更好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