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至今,为加强对《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学习宣传,推动《条例》贯彻落实,贵州遵义赤水市委编办通过“五个注重”,形成常态化学习,推动《条例》落地生根,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
注重政治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改革后,落实机构编制部门归口组织部门管理,加强编办干部职工教育,增强党委口、组织口意识;调整编委组成人员,完善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坚持编委会议事制度,《条例》实施以来召开编委会议6次;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本级党委和上级编委报告机构编制重要事项。
注重学习宣传,形成长效机制。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市委编委会传达学习《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多次组织编办党员干部学习《条例》,通过党支部书记上《党课》、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学习解读《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加深对《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的理解;将《条例》纳入赤水市党校干部学习培训内容,2019年机构改革后,先后在全市机构编制业务暨市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及组工干部培训班上,编办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分别对《条例》作专题讲座;将《条例》纳入乡镇街道党(工)委、部门党组(党委)必学内容,并将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及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编制的评估指标之一;制定印发《赤水市机构编制部门业务工作手册》发放到各部门及乡镇(街道),将《条例》原文纳入手册;多种形式推进学习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注重制度建设,提升法治水平。制定印发《中共赤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赤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制定印发《中共赤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请示事项报送工作的通知》、《中共赤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共赤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委编办关于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审批和监督检查协调联动机制实行机构编制事项申请“三个必查”制度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通过调整规范制度,有效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注重权限程序,强化刚性约束。严格按照《条例》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机构编制部门对部门报送机构编制请示事项认真审核,开展实地调研,合法性审查,充分论证后提出处理意见,按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事项;严格规范各部门(单位)报送机构编制请示事项,明确办理流程和要求,落实“三个必查”制度,做到动议即查,对部门申请机构编制事项(含年度编制使用计划)进行审议决定前,对照“三个必查”内容进行逐一审核,合格后再按权限办理;认真抓实控编减编工作,严格执行编制使用申请审批制度,健全和完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财政的协调配合机制。
注重创新管理,用活编制资源。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方向,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切实助力改革发展大局;制发《赤水市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人才编制池”制度,管好用活事业编制;建立“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数总量”管理制度;建立“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或申请使用编制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