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自2019年8月5日颁布以来,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区委编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学习上苦下功夫,在宣传上力求突破,在细化举措上真抓实干,在落实落地上谋求实效,多点发力贯彻落实《条例》,推动城区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立足出发点,发挥《条例》引领力。《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创新宣传点,发挥《条例》影响力。做好新形势下《条例》宣传工作,必须创新宣传点,在关键处发力。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的通知》,要求将《条例》纳入各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带头示范学习,精准把握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力求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二是精心制作机构编制宣传袋1000个,《条例》宣传图解1500页,彩页宣传页9000页,购买《条例》1000本,向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中层干部进行分发宣传,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学习《条例》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三是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纪念活动,在区委、区政府院内现场宣传,累计发放学习资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机构编制问题,依托晋城市城区融媒体中心进行专题报道,营造了全区上下学习《条例》的良好氛围。四是举办党员干部“解读条例”专题活动,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五是开展《条例》知识测试,以考促学,检验党员干部对《条例》的学习掌握程度。六是专题推送十余期公众号内容,包含《条例》专家解读系列及知识问答系列等,实现“线上+线下”学习新模式。
紧扣关键点,发挥《条例》规范力。一是推动机构编制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切实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严格机构编制工作程序。对照《条例》,制订完善了《中共晋城市城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晋城市城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配套制度。二是印发《中共晋城市城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考录调动用编等事项的工作流程>的通知》,有效地规范了用编工作流程。
紧抓合力点,发挥《条例》转化力。继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研究解决影响机构运行的遗留问题及新情况,由区委编办牵头,联合纪检、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对城区59家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党政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对城区党政机构改革情况深入分析研判,加强对改革后各部门“三定”规定运行情况、落实情况、部门履职情况开展调研评估和跟踪问效,总结改革初步成效和经验,重点解决“堵点、难点”,确保党政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聚焦执行点,发挥《条例》约束力。一是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落实“编制就是法制”要求,将《条例》作为各单位机构编制工作的“准绳”和“标尺”,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各环节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二是建立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的长效机制。强化对“三定”规定落实不到位、违反规定和工作纪律、擅自增设机构和调整编制使用范围、突破编制员额增人等违纪违规问题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