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荆州松滋市委编办从增强法治意识着手,采取系列措施加强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一是坚持“普法学法”,增强法治意识。除了要求编办工作人员要学,对各项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烂熟于心外,首先要求部门领导同志学,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等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根除“编制越多越好、机构越多越好”的思想,知晓“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其次要求各部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进行“普法”,让每名干部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是怎么来的,清楚自己所占用的是有限的编制资源,让机关干部更好地理解和支持各项改革。
二是坚持“依法依规”,强化刚性约束。坚决拥护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重大事项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后报党委审批。坚决执行两个“限额”,绝不突破党政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限额,实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密实施编制动态管理,统筹规范使用各类机构编制资源。联合组织、人社和财政部门,规范人员录用聘用、干部调配和核拨人员经费三个流程,人员和经费调整都应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坚持按权限和按程序审批,既保证“实体合法”,也保证“程序合法”。
三是坚持“用法用权”,守护“三定”权威。把好“三定规定”审核关,从严审核,增强“三定”规定的严肃性。主动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股的职责,加大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推进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发挥“12310”举报电话等监督平台作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整改纠正,预防机构编制违法违规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