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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委编办“三个多”持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两年以来,安徽省合肥市委编办深入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持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一、多措并举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一是及时传达汇报。在市委编委会议、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全办工作会议上,分别传达学习《条例》主要精神及全文。二是组织专题培训。举办全市机构编制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作《条例》的专题解读,帮助准确理解文件及改革精神;编办主任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为参训干部作《条例》专题辅导,推进《条例》进党校、进课堂、进头脑。三是丰富学习形式。在全办专题学习会上,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结合实际工作,分别谈学习《条例》的感想体会;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干部人手一本《<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释义》,保证随时学习时刻查阅;组织全办人员进行《条例》专题闭卷考试,进一步推动《条例》内容入脑入心。

  二、多点突破探索完善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一是完善工作制度。以编委文件重新修订《中共合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及《中共合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编委会议议事范围及机构编制事项审核审批权限和程序。二是细化机构编制工作流程。以《条例》为准绳,制定出台《合肥市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的基本程序(试行)》,对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动议程序进行规范,对编办论证程序进行细化。三是从严落实机构编制请示报告制度。研究制定《合肥市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各县(市、区)委编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每年向市委编委定期报告的事项和专项报告的要求,并制作年度报告参考模板,使报告制度更为具体化,更具操作性。

  三、多管齐下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一是遵守《条例》,落实责任。聚焦部分县(市、区)存在的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印发《机构编制管理问题提示单》,约谈相关县(市、区)委编办负责同志,强调红线意识,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勘误补遗,精益求精。对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展开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直相关单位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对于已告知而未整改到位的单位,暂缓办理机构编制事项申请。三是强化联动,正风肃纪。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巡视巡察的决策部署,结合巡察开展常态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对相关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机构编制工作情况进行全面体检,通过有力监督促进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署,加强机构编制以及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监督作用,切实提升《条例》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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