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紧密围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全面审视调整工作思路,进一步对标对表,找准推进工作、破解难题的方向,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本领,引领机构编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一、抓好学习教育,着力在宣传贯彻上下功夫。一是加大《条例》宣传力度。通过海拉尔区机构编制网、微信等媒体,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和政策知晓率,努力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二是准确把握《条例》内涵。《条例》颁布实施后,区委编委、区委编办全体成员第一时间开展学习,并对重点章节进行专题解读,使机构编制决策者、执行者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要义和政策要求,做到熟记于心、融会贯通。三是全面落实《条例》要求。把《条例》作为指导工作、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行动指南,通过规范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机构编制规范化、制度化、法定化水平,推动《条例》落地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着力在规范程序上下功夫。一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结合《条例》相关内容修订印发了《中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编委和编办的职责分工和各项工作流程。二是落实工作要求。严格履行《条例》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在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等各个环节上,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严密、规范有序、流程顺畅。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健全完善机构编制部门与纪委监委、巡察、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协作机制,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持续形成监督合力。
三、从严要求管理,着力在组织落实上下功夫。一是规范流程抓落实。严格执行《关于规范盟市、旗县(市、区)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的意见》,制定《关于规范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事项动议、论证的责任主体、工作流程、上报材料等要求。二是严格审核抓落实。区委编办对各机关事业单位上报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并结合机构编制事项历史沿革、上级机关和其他旗(市、区)做法,向区委编委提出机构编制事项论证意见,经会议充分讨论后,做出结论。三是强化监督抓落实。系统整理党政机构改革以来形成的基础资料,深入进行了自查自纠,对全区党政群部门贯彻执行《条例》情况、机构运行及业务开展情况、挂牌情况、领导职数核定配备情况、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等进监督检查,进一步检验党政机构改革成效,总结改革经验,巩固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