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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委编办“三措并举”建设法治型编办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  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论述,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办、治办,全市编办系统法治化水平有效提升。

  一、加强学习教育,营造法治氛围。一是提高站位,一体化谋划。将机构编制法治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将由编办牵头的重点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牵头处室、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保证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推进落实。二是带头学法,常态化推进。利用办室务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机构编制相关法律文件等普法工作作为“规定动作”,印发《市委编办领导班子(扩大)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明确年度学习法律法规的专题设置和学习要求。全年共开展14次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民法典》等,提升领导班子成员法律知识系统性。三是全员参与,专题化实施。通过党小组学习会、法治讲座、专题交流、学习考试等多种形式,引导全办人员学法用法,使法律知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不断提升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开展条例进党校、进机关活动,推动《条例》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学院主体班次教学安排。2020年5月,在市委党校主体班开展《条例》专题辅导。同时积极利用“学习强国”“扬州发布”等网络学习平台,持续加强法治新理论、新知识的学习和宣传,组织全体人员参加网络普法类考试5次,以考促学,提升全体人员法治理论水平。

  二、规范权力运行,践行法治理念。一是重要体制机制改革做到于法有据。根据省《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以县为单位统一制定、规范出台乡镇(街道)232项审批服务清单和547项行政执法清单,同时出台《镇街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对在实际运行中镇街无力承接或企业群众办事反而不便的,及时进行调整,确保接得住、管得好。二是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动态调整市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公布权力事项6535项,进一步明确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边界,推进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根据扬州市15部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梳理编制《扬州市市设权力清单》,共包括行政权力事项21项,其中:行政处罚18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权力2项。目前已按照《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标准化编制规范》统一编制,赋码入库,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正式运行。三是建立健全办日常内部管理制度。对2010年以来的制度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市委编办制度汇编,包括议事规则、会议制度、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制度、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八个部分的58项制度规定。编制《市委编办制度汇编》,让制度建设融入日常,形成责任制落实长效机制,推进全办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科学决策管理,争当法治示范。一是完善议事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落到工作程序上、落到具体事情的办理上,规定了“三先三再”工作程序,即部门党委(党组)先与编办沟通后再正式动议,部门党委(党组)先研究决定后再报送请示,编办业务处室和分管领导先预审后再提交室务会审议决定。二是严格执行《条例》规定,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在全省首家出台《扬州市机构编制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暂行办法》,相关做法得到省委编办高度肯定并以文件形式在全省转发。落实落细《条例》要求,拟定《扬州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方法、程序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对机构改革、体制机制、机构、职能、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规定,以“三定”规定为抓手,坚持把好程序关、内容关、格式关、评估关,并提交法制部门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三是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认真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程序规定,做到按时上报、材料完备、应报不漏。2020年,对《扬州市机构编制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暂行办法》、《扬州市县级派驻乡镇(街道)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5个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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